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歡迎今日高等法院就網絡供應商必需交出網上侵犯音樂版權人仕資料之裁決 這項裁決肯定了香港唱片業界維護版權的努力. 本地唱片業於去年十一月十五日已公布聯同全球十七個國家地區, 攜手打擊網上侵權行為, 並將向於網上交換音樂檔案的侵權人士採取法律行動. 到目前為止全球己有超過二萬宗類似個案. 去年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已向網上侵權者發出超過三萬二千個警告通知. 經過多次大型宣傳和教育行動, 唱片業亦未能廣泛令公眾尊重知識產權, 唯有被迫採取昂貴的法律行動. 由於不少侵權者以為在網上以匿名交換音樂檔案可以避過追查, 免於刑責, 因此網上侵權行為越趨猖獗. 通過今日的裁決,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聲明將採取一切法律行動, 追究網上侵權者的責任, 以保障唱片行業的利益. 本會更希望籍此提醒社會人仕, 網上交換受版權保障的音樂是違法的, 侵權者的身份亦無可能隱藏.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 二零零六年一月二十六日